问题 | 离婚困难重重,我该如何是好? |
释义 | 如何离婚时找不到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提起离婚诉讼。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包括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利害关系人的书面申请以及法院的判决。经过宣告失踪后,可以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想离婚找不到人该如何办 1、想离婚找不到人的,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经宣告失踪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1、有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事实。 如果是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3、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结语 离婚期间若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随后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将准予离婚。宣告失踪需满足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经法院判决后方可生效。法院在公告期间确认失踪事实后,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驳回申请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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