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核后的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存在不依法严格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申请执法监督。 公民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 所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复核后的结果不服,也有多种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但是千万不得采取暴力的方式或者是过激的行为进行应对,有可能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而触犯了其他的法律。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严格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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