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办理按揭的流程: 1、看房,确定要买的房屋。 2、签贷款合同,买卖双方签署贷款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且带齐以上材料,买方还需备齐首付款。 3、评估,安排评估公司上门评估,业主配合即可。 4、网上签约,签约中心委派专人陪同双方到建委网签窗口网签,网签价格要保证客户贷款要求。 5、审核,根据买卖双方提供材料结合评估报告和网签合同进行审核。 6、批贷,审核完毕决定是否批贷,以及批贷金额,出具批贷承诺函。 7、过户,签约中心安排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之前,需要买卖双方对大额物业费用进行提前交验;过户当天需要先到地税局按照网签合同交易额缴纳各项税费。买方当天可以领取建委开具的领证通知单、和地税局开据的契税票。 8、放款,过户完毕3个工作日内放款给卖方。 9、物业交割,过户完毕双方交接房屋,一般为过户当日,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 10、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般过户完毕10个工作日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各区不同。 11、抵押登记,过户之后买方需配合银行做抵押登记手续,办完抵押登记房本原件交予买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