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保安没有执法权。执法权全称为“行政执法权”,是指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主体实施法律的权力。保安是国家企业、事业单位或私营单位聘请,维护所在单位车辆、行人、居民等的秩序和财产安全,是服务性质的人员,并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