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拉集装箱房合法吗 |
释义 | 货车拉集装箱不合法。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货车垃圾装箱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构造,而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零部件、作业工具,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件。集装箱房,是指主要以集装箱为基础材料稍经改造而成为有窗有门的房子。此类集装箱房常见于建筑工地作为工人的宿舍使用。 一般货物集装箱禁止装运下列货物 (一)易损坏箱体或腐蚀箱体无适当包装的货物; (二)鲜活易腐货物,但在特定季节和区域内承运人和托运人另有协议的除外; (三)国家禁止运输的货物。 下列品类的货物应采用集装箱运输 交电、仪器、小型机械、玻璃陶瓷制品、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印刷品及纸张、医药、烟酒、食品、日用品、化工品、针纺织品、小五金及其它适箱货物。 承运人装运集装箱应做到 (一)堆码平整,上层箱的底角件对准下层箱的顶角件; (二)不得将集装箱堆放在其他货物和物体上; (三)不得在箱顶上堆放货物; (四)国标五吨重箱堆码不得超过三层; (五)集装箱应加固。 装箱人在装箱时要做到 (一)货物堆码必须整齐、牢固,防止货物移动及开门时倒塌; (二)性质互抵、互感的货物不得混装于同一箱内; (三)要合理积载,大件不压小件,木箱不压纸箱,重货不压轻货,箭头朝上,力求箱底板及四壁受力均衡; (四)集装箱受载不得超过其额定的重量。 由于装箱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装箱人应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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