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险到期后不可以上路行驶,应该及时缴纳强险,否则会带来以下后果: 1、车险过期,车祸赔偿要自负。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二、交强险赔偿范围有何规定 《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三种免责情形和免责的范围,即不论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可援引《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在抢救费用和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两方面主张免责。但需注意的是: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费用(、死亡补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和医疗费用中,除抢救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仍应当赔偿; 《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的驾驶人,没有特指哪一方,所以,应包括投保车辆的驾驶人和交通事故中的另一方机动车驾驶人; 保险公司向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后,即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但保险公司只能向受害人之外的责任人即致害人追偿,而不应由向受害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