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间接 证据 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必须遵循《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的原则。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是讲究真凭实据的,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院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 包括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并且能够相互之间组成完整证据链。只有这样,法院才能根据掌握的间接证据对案件进行宣判。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