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符合申请解除合同条件的,填写申请书,递交申请。 (二)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催告。《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见,进行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必要条件,行使解除权前必须进行催告,未进行催告的,解除合同的行为应为无效。 (三)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四)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行使解除权。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毫无限制。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特征 (一)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