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的人员有哪些 |
释义 |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一、用人单位不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建议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该单位已经严重违法。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流程怎么写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如下: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3、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 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三、拖欠工资打什么电话 对于拖欠工资,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12333进行投诉,或者当地114声讯查询。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让用人单位更加注重维护职工的利益,及时解决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内容包括: (一)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招用童工、收取抵押金; (二)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拒不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四)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 (六)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 (八)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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