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保,三年未解决问题 |
释义 | 公司三年不交社保,应向劳动部门投诉并协商补缴。如协商无果,可通过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不得缓缴、减免,职工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应按上月缴费额的110%缴纳,补办手续后由保险机构结算。 法律分析 公司三年不交社保办法如下: 1、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就到劳动部门投诉,同时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进行补缴; 2、如果劳动部门仲裁了,和公司协商未果,可以到法院去起诉,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拓展延伸 公司被曝多年拖欠社保款项,引发舆论关注 公司被曝多年拖欠社保款项,引发舆论关注。这一事件的曝光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社保款项是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保给予了员工们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形象。舆论的关注使得该问题得到了更广泛的曝光,也给了公司敲响了警钟。公司应该及时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员工的权益,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获得可持续发展。 结语 公司三年不交社保,涉及员工合法权益,应积极维权。首先,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并协商要求补缴;若未果,可通过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足额缴纳社保费,不得随意缓缴、减免。员工应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应及时告知明细。若单位未申报应缴金额,按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公司应解决问题,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以获得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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