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低保户补助一月多少元? |
释义 | 法律分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904元/月提高到99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676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95元/月。特困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356元/月提高到149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179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560元/月。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由231元/月提高到255元/月,半自理标准由385元/月提高到424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由770元/月提高到847元/月。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2123元/月提高到2336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650元/月提高到1815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320元/月提高到1452元/月。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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