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肝硬化属于重大疾病范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可用于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重大疾病是指影响人体生命、健康的严重疾病。同时,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卫计办〔2016〕47号),其中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了肝硬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下列用途: (十)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大疾病是指影响人体生命、健康的严重疾病。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大疾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卫计办〔2016〕47号):重大疾病是指在人口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有重大社会影响,以及人民群众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疾病。其中包括肝硬化等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