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亲属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亲属关系。凡亲属关系的主体或者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即构成涉外亲属关系。也就是说,亲属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或者引起亲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即为涉外亲属关系。例如,广州小伙与基辅姑娘喜结良缘,即是涉外婚姻关系。 一、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 2、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则既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 二、父母可以解除子女关系吗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三、非涉外仲裁是什么意思 国内非涉外仲裁的意思是,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我国公民或者是法人,也可以是组织,非涉外仲裁是相对于涉外仲裁的一个概念,任何当事人并不涉及到外国的民事主体的仲裁案件,一般都属于国内非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当涉外仲裁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二是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或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在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