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误餐补助是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发放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如医生开刀,错过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叫误餐费。误餐补助根据在外就餐数(如早餐、午餐、晚餐)进行补贴,因此不叫午餐补助。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第十六条:不征税的误餐补助范围,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一)独生子女补贴; (二)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三)托儿补助费; (四)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