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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和监视居住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监视居住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 刑事诉讼 中限令 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 刑法 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 管制 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 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 时不得超过3年。 区别:管制必然涉及监视居住的范畴,但监视居住不属于主刑,只是具体的侦查监察手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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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