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一、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否需要写协议? 股东房子租给公司是需要写协议的,因为虽然说公司的股东和相关的公司人员的话都比较熟悉了,但是如果写一份协议的话还是比较规范的,可以在日后发生一些不好的状况的时候,也可以拿出这样的协议来说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子不能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一、租房正规过程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在我们国家股东如果要想和一个公司发展的比较好的话,那么就需要为公司提供一个最优厚的条件,甚至是将自己所拥有的一个房屋租给公司,但是也需要将所有的账目都算清楚,比如说哪一项租金等等明确的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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