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因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项等。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什么,无因管理之债包含什么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和遗失物的定义是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无因管理的概念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很多无因管理的案例,比如说,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在这一案例中,李某的行为就是无因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指的就是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构成无因管理,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无因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务。 2.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 3.在主观上是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也就是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所谓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项等。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无因管理支付请求权 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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