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没收到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传票不能直接送达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 一、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法律规定,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二、被告人不签收判决书怎么办? 被告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判决书: 1、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拒绝签收的,法官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视为已送达; 2、通过法院专递邮寄送达判决书,如果被告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收发室工作人员签收该法律文书,视为已送达; 3、被告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判决书,可以留置送达,被告拒收判决书,法院的工作人员可以将该判决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原因,视为已送达; 4、被告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可以公告送达,通过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一般是正式登报时间),经过60日,就视为已送达。 三、被告人不接法院的电话传票无法送到怎么办 法院将根据诉状上的被告住所地,将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形式寄给被告,也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包括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甚至留置送达方式),若无法送达,则可以在上述做法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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