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和警察进行谈话的时候是可以录音的,其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该录音若作为证据使用存在一定瑕疵。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当事人的陈述;(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