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律师可以当合伙人吗 |
释义 | 不是律师,不可以当合伙人。 一、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哪些不同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 主体限制不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出资形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出资义务不同:普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权限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可以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风险承担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什么算是合伙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伙合同通常是针对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相同的工作发展目标,所订立的共同承担风险、互享利益的协议,通常情况下,合伙人应该按照双方事前约定好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的时间,履行各方的出资义务,对于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因为合伙事宜依法所获得的盈利或者其他的财产,通常属于合伙人的共同财产,合伙协议没有终止之前,合伙人双方或者多方不可以要求分割合伙财产。 在合伙协议期限届满后,合伙人可以继续执行对应的合伙事务,在其他的合伙人未提出异议时,原合伙协议继续有效,但是合伙协议的期限则变为不定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是指加入合伙律师事务所,参与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 第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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