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突发事件的等级及其划分标准 |
释义 | 旅游突发事件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I级)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旅游者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或重伤100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3)一起食物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2人以上死亡,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 (4)5000名以上旅游者滞留造成当地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受到影响; (5)恐怖袭击事件; (6)造成人员死亡的刑事案件; (7)中国公民出境游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和中国旅游者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需要迅速撤离中国旅游者;国务院认为有必要启动I级相应的其他旅游突发事件。 2、重大(II级)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旅游者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一起食物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或出现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4)200名以上5000名以下游客滞留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5)涉及区域范围较大,地方单独处理确有困难的突发事件; (6)国家旅游局认为有必要启动II级响应的其他旅游突发事件。 3、较大(III级)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旅游者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一起食物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或出现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 (4)因200名以下游客滞留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5)地方旅游部门认为有必要启动III级响应的其它旅游突发事件。 4、一般(IV级)旅游突发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旅游者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3)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出现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 (4)因游客滞留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5)地方旅游部门认为有必要启动IV级相应其他的旅游突发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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