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 2、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3、等待时间15个工作日,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签注8个工作日;窗口申请、EMS代办点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