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税收政策是如何法规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自2019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新个税法将全面实施,而此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安排,新引入的个税反避税条款以及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税收的减免再次靠向了中低收入人群,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和税率结构的优化双重利好共同作用,惠及千万纳税人,让多数工薪阶层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另一边,新个税法引入个税反避税条款和CRS,这将对对高收入人群的避税行为加强监管。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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