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债务的连带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一、相应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相应责任是当事人本人违法行为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则必须是两人或多人以上,责任人之间连带承担责任。法律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就要承担违法责任。相应责任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其行为有违反法律规定,就要承担该违法行为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二、连带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连带责任的特征如下: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4、连带责任作为一种可分别承担的财产责任,其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而不是特定物。 5、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三、连带责任人是否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 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 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