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过程为:(1)买卖双方带着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2)申报交易价格;(3)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进行检查;(4)立契过户;(5)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规章,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