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没撤押是否能变更 |
释义 | 股权质押没撤押的,不能变更,若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变更。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在国家法律中规定了股权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变更。风险提示:股权质权人在与股权出质人之间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过股权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财产、或者处分已经质押股权,造成股权出质人损害的,股权出质人有权要求股权质权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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