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48小时如何界定 |
释义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构成工伤。工伤认定中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超过48小时认定工伤的,需要满足以下的七个条件, 鉴定工伤具体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失踪;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工伤是指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视同工伤是指虽然不是在本用人单位受伤的或者受伤与职业活动联系并不清晰,但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48小时是对于工作时间和岗位发病后死亡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条件,是法律对现实情况的政策性考量。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存在员工突发疾病死亡可能与工作没有关系也被认定为工伤和某些因工作原因死亡(如过劳死)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但是在大部分疾病与工作的关联没法证实的情况下,以死亡时间作为划分是否要视为工伤予以救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48小时是合理的。 总结“工伤认定48小时期限的相关规定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属于工伤,这里的48小时之内是硬指标,如果抢救的时间已经超过48个小时,或者当事人只是在超过48个小时之后才去世的,按照法律规定就不属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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