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4、女方单位每月5日至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