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可以不继承吗 |
释义 | 依据《民法典》债务可以不继承,但前提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放弃继承权,即放弃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的继承,自然不同继承债务。 如果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则需承担按比例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一、债务人失踪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使用以下办法合法追回债款: 1、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在诉讼期内,可向债务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债款。在债务人联系不到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法律规定,当事人下落不明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宣告期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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