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20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为: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