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多缴税退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做账: 1、核对税款金额。首先需要核对缴纳的税款金额和应纳税款金额,确认存在多缴的情况; 2、编制退税的会计凭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退税的会计凭证,一般为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其中,应付账款是退税的应收方,银行存款是退税的实收方; 3、缴纳税款的申报。在编制退税凭证的同时,需要对退回的税款进行申报,包括填写税款退还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将申报表和退税凭证一并提交税务机关审核; 4、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会对申报表和退税凭证进行审核,核对退税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果审核通过,则会将退税款项转入相关账户; 5、记账处理。在税务机关审核后,需要将退回的税款金额进行记账处理,包括将退税款项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和减少应付账款账户,同时编制反向凭证,以记录退税的会计处理过程。 多缴税退回做账需要的资料如下: 1、多缴税款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征收凭证》,证明缴纳了多余的税款; 2、退税申请表:需要填写完整的退税申请表,包括企业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退税金额等信息; 3、银行开户许可证:需要提供企业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银行卡复印件,作为退税的汇款账户; 4、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作为企业纳税的证明; 5、营业执照: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合法经营的证明; 6、税务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企业的税务专用发票,作为企业纳税的重要凭证。 综上所述,多缴税款的退回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程序,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避免出现错误和差错。同时,也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退税申请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