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 |
| 释义 | 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一)、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际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商标图样。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 5、国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国际商标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7、国际商标申请服务确认函。 (二)、欧盟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欧盟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1、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途径指定保护欧盟的方式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际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马德里程序);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马德里程序); 4、商标图样。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 5、国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国际商标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7、国际商标申请服务确认函。 (三)、非洲知识产权联盟国际商标注册申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际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 3、商标图样。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 4、国际商标代理委托书; 5、国际商标代理服务委托合同; 6、国际商标申请服务确认函。 国际商标申请主要分为马德里国际商标以及欧盟商标、非洲商标。具体根据不同的国家审查是有所不同的,但是一般在我们国家,商标申请是不能够加急办理的,需要严格按照时间的限制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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