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因不满意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而提出的复审申请,以进行复查审理并作出最终决定的法律程序。该程序要求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为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无权提出复审申请。 法律分析 商标驳回复审中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因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而提出的复审申请,进行复查审理并做出终局决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法律规定,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拓展延伸 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及其意义 商标驳回复审程序是指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由商标审查委员会重新审查商标申请的程序。该程序的意义在于为申请人提供了重新争取商标注册权的机会。通过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可以对商标审查结果进行申诉,提供新的证据和理由来证明商标的注册合法性。这一程序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对于维护商标权益、促进商标注册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商标驳回复审程序是为商标申请人提供重新争取商标注册权的机会的法律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新的证据和理由来证明商标的注册合法性。该程序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对于维护商标权益、促进商标注册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