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阜阳市定向生条件限定为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政策,2011年市教育局已下文在全市实施。定向生招生录取对象必须是该校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不符合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定向生的录取优惠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