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法和民法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纵向的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以交换为中心发生的财产关系; 2、主体构成不同。经济法主体体系广泛,包括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具有一定的必要的层次性。民法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只讲平等性; 3、主旨思想不同。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 4、调整手段不同。经济法采取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手段综合调整。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1、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 2、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功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