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要独立报税吗 |
释义 | 分公司不一定需要单独报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管理和控制。但如果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则可以单独报税。如果不是独立核算的,则由总公司报税。现在税务上也不大管你是否独立核算,该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要汇总缴纳,该就地缴纳的(营业税)都要就地缴纳。可以就地缴纳也可以汇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没经过审批,也就地缴纳。 一、异地有项目是否必须成立分公司 并不是异地有项目就必须成立分公司。公司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的才需要在异地注册分公司,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 如果仅仅是在异地有项目,但没有设点经营的,是可以不注册分公司的。 所谓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总公司破产分公司要注销吗 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也要注销。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不是一个完整的公司。注销总公司后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资料也就没有了,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公司想注销,但是该公司下面还有分公司,应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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