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 |
释义 |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以下内容: 如果被保险人因为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而导致身故、残疾、发生医疗费用等,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约定进行报销理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不同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障范围、保额、保费等方面有所差异,但均主要针对意外事故进行保障。 个人意外伤害责任范围如下: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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