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 二、购买空壳公司不会有潜在的风险 空壳公司的运用在大部分国家,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都极为普遍,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不会有风险。通常,现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会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没有权力开展业务,因此不会有潜在的风险。客户在购买空壳公司时,咨询服务机构会签发担保书,证明该公司在股份转名前是完全没有活动的, 咨询服务机构也担保为转名日期前的所有事情负上责任。因此,客户不用担心任何潜在的责任。 注意事项:在购买完空壳公司之后会有一下证件: 1、 公司注册 成立证书 2、商业登记证书 3、 公司章程 4、公司钢印 5、公司签名印 6、股票书 7、一本法定记录薄 8、其它交与政府存挡的文件副本,例如首任董事委任通知书,同意出任董事通知书和注册地址通知书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21年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