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就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将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有哪些处罚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处罚有: 1、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为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弃物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侵犯的是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擅自进口固体废弃物罪客观上表现为擅自进口固体废弃物作为原料,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二、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罪怎么处罚? 行为人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三、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2、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3、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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