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
释义 | 2021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如下: 1、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021年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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