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考试违规必须签字么 |
释义 | 考试违规不一定会签字,需要视情况而定。不管是参加什么考试,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时,情节轻微会提出口头警告,并且会要求考生对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发现考生存在严重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则会立即停止该考生的考试,将其带离考场。 一般大型考场违规情况在被查实之后,都是需要签字或者类似处理方式,因为提交违纪名单肯定是要本人签字或者相关证据。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根据国考相关规定,假如考生携带考试禁止的物品到考场、没有坐在指定的座位上或提前擅自离开考场、故意损坏答题卡及试卷、故意损坏考场设备设施、在考试规定外的位置上做特殊标记等等,那么就会被判定为考试违规,所涉的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严重者会被记录到诚信记录册,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如果考生的违规行为特别严重,那么会被限制终身不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如果涉及到犯罪行为,那么就移送国家机关进行依法处置。 所以说,无论是什么考试都一定要严格遵守考场记律,自主答题,不要因自己无意犯错而导致严重后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十九条 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第二十条 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报送上级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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