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职工医保缴费标准2023 |
释义 | 2023年武汉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 3、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留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5、病案首页; 6、出院小结; 7、费用汇总清单; 8、费用收据; 9、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门急诊需提供); 10、病理检查报告; 11、手术记录; 12、长期和临时医嘱; 13、其它所需资料。 不属医保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综上所述,2023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是: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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