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红冲和作废的区别如下: 1、适用情形不同。发票作废适用于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的情形。而红冲适用于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或发生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情形。 2、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处理不同。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只能红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