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北区离婚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一、江北区离婚去哪里办理? 江北区离婚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应当到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地址:观音桥步行街朗晴广场3楼。 1、江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通过114查询具体的位置,须对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协商处理完毕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带着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及户口本(带各自的身份证到所在户籍排除更改户口本关于自婚姻状况一栏“未婚”为“已婚”,如果未改,民政局人员也要去变更,已更改作罢)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去江北区人民法院去起诉走诉讼之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怎么起诉离婚? 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来起诉离婚。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的,第1种就是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然后到当地民政部门来直接办理就可以了,但必须要提交离婚协议书,还有就是身份证件户口本等相关的材料,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到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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