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如何领取抚恤金? |
释义 | 配偶领取抚恤金的条件包括:残废且完全丧失劳动力需人扶助,发放抚恤费至死亡;完全丧失劳动力但不需人扶助,发放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根据受供养直系亲属人数发放抚恤费。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工资比例发放,孤寡老人/孤儿有额外补助。工伤导致死亡的伤残职工的直系亲属也享受相关待遇。 法律分析 配偶领取抚恤金具备以下条件: 1、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3、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抚恤金具备的条件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相关规定的待遇。 结语 配偶领取抚恤金的条件有三种情况:残废且完全丧失劳动力需人扶助、残废且完全丧失劳动力不需人扶助、职工因工死亡。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根据职工工资比例确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伤残职工的直系亲属也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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