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于预期违约造成合同解除是怎么一回事 |
释义 | 因预期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问题是:1.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即拒绝履行。2.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让对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预见到,其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1、预期违约。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 3、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4、其它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 二、借款期限未到是否可以要求提前还款 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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