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规定,无论出入境,只可携带20000元人民币。如果是外币的话,金额不能超过5000美元。在香港出入境携带12万港币或等值外币(约合10.5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券等,均需向海关主动申报。否则最高可罚款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第三十条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携带人民币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货币出入境实行限额管理制度。中国公民出入境、外 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不得超出限额。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 第四条 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