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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可竞争费结算时可以调整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不能,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可竞争费必须按照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分规的规定计取,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未按照规定计取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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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7: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