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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官司由那个法院管辖
释义
    离婚官司原则上应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大陆公民与港澳台涉外离婚怎么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原告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如果是在内地法院起诉,原则上应当在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应当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属于什么案件
    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一般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还没有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异地能办理赡养纠纷吗
    异地能办赡养纠纷,赡养纠纷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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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