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 3、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4、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 二、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条件 (1)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 另外,既然了解了补充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当然就要知道它的领取方法了,补充保险养老金领取方法: 1、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2、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3、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4、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